昨天在電視上看到一部電影,轉到時已經演了五分之一,原本想要按下轉台鍵,接下來的一幕卻讓我停下手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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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戴著帽子看向窗外的紳士,被另一名男子急躁敲門的聲音吸引而轉身,敲門男子說了:「我帶來了,我的新書。」帽子男子睜大眼睛,回問:「哪裡?」
接著,幾名男子搬了三大箱綑成一落一落的手稿及打字稿進入房間。
是的,是敲門男子的作品,他是一名作家,一名話很多,描寫一個片段非得花上數十數百頁的作家;帶帽男子,則是一名編輯,曾經經手海明威和費茲傑羅的作品──他叫柏金斯。
這部片名原文是「GENIUS」,中文被翻成「天才柏金斯」,用最近流行的套語則可以是「編輯柏金斯與他的作家們」或「作家與他們的產地」(當然本片主要是演他和湯瑪斯.伍爾夫的故事)。
故事講述小說家湯瑪斯即將出版的一本長達「五千頁」的小說《時間與河流》,當然一本小說很難以這種態勢出版,篇幅太長、句子太多、描述太瑣碎,都是湯瑪斯寫作的「習慣」。
於是,擔任編輯的柏金斯最重要的工作就是「刪減」,那些刪減掉的,一開始對湯瑪斯而言,是他長久累積撰寫的心血;對柏金斯而言,則是能夠讓小說語言更加精鍊、故事更加迷人的「不得已手段」。
書稿完成時,湯瑪斯要求「再加上一段」,就在書的最前面,欲將此書獻給柏金斯先生,感謝他在作者痛苦迷茫的創作過程中,不離不棄的陪伴。(大概是這樣的內容)
此時,柏金斯先是拒絕了,認為這樣的句子不該出現在書頁當中,因為:
「編輯應該是隱藏的。」
「我總是擔心我是不是更改太多了?」
「我是不是讓書更好了?還是只是更改了書的樣貌?」
看到這幾句話,編編不禁想為柏金斯掬一把淚。因為這就是每一個編輯,每一次修改、每一次刪減,都不得不反詰的問題。
如果,整部作品挹注太多編輯的想法,那麼它還是原本作者的作品嗎?如果,編輯成就作者的所以想法,最終卻落得罵名,編輯應該負起「監督不周」的責任嗎?
如果,編輯和作者能夠相輔相成,成就經典,不求永垂不朽,也求風靡一時。這個如果,應該是所以編輯夢寐以求的理想境界吧!
這部片的結局不算圓滿,有點遺憾,但仍感人,算是一部編輯們值得一看又會有不少感悟啟發的電影。
而且裡面還有妮可基嫚扮演的湯瑪斯愛人,也是個令人玩味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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